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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犯罪形势分析及2017年预测
时间:2018-04-14  作者:靳高风等  新闻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字号: | |

  2016年全国犯罪总量基本持平,但全国公安机关破案数量增幅较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保持下降,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逐步减少。电信诈骗、职务犯罪、环境犯罪、网络犯罪等是2016年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犯罪类型。常发性侵犯财产犯罪高发,地域性、职业性、组织性特点突出。经济犯罪形势日趋复杂,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爆发。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引起社会焦虑,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受到质疑。网络涉黄赌毒犯罪日趋突出,网络直播成为社会焦点。职务犯罪相对数量持续增长,民生领域犯罪被重点关注。开赌场、收保护费和强制交易仍是黑恶势力敛财的主要途径,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农村黑恶势力的典型特征。2017年,犯罪绝对数量变化不大,但重大活动安保可能会促使犯罪相对数量的增加。网络犯罪会持续、全面爆发,职务犯罪、环境犯罪数量会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社会风险值得警惕,风险社会的犯罪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需要不断变革犯罪治理的机制、方式和方法。

   

                                  2016年中国犯罪形势

   

  中国犯罪形势总体平稳

  2016年中国犯罪数量变化不大,犯罪态势平稳,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基本持平,但破案数量大幅增加。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上升0.5%;提起公诉1402463人,略有下降 。全国人民法院刑事一审审结案件111.6万件,同比上升1.5%;判决生效被告人122万人,同比下降1%

  

  常发性犯罪和网络犯罪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

  盗窃、诈骗、抢夺、抢劫等常发性犯罪多发、高发,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其中,电信网络诈骗泛滥,扒窃、盗窃“三车”(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街面犯罪高发,利用手机市场、二手车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的销赃活动普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多发,网络空间的新型犯罪和传统犯罪相互融合交织,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环境犯罪案件持续增长。   

     

  创新犯罪治理机制,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

  2016年全国政法机关联合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涉黄赌毒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环境犯罪等突出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金融证券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涉众型犯罪。

  针对电信诈骗犯罪,2016年建立了打击、防范和整治三位一体的治理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了打击治理电信诈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各层级的反电信诈骗中心,建立了纵横交错的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建立了共同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的跨境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立了诈骗电话通报阻断、被骗资金快速止付、转账延时、诈骗冻结资金返还等控制机制,完善了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法律法规制度等。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诈骗案件数量和逮捕犯罪嫌疑人数量成倍增长,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9345人。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紧急止付资金高达51.2亿元,阻截、清理涉案银行账户67万个,减少了群众的经济损失。在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电信诈骗犯罪高发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案件数量从20169月已呈现下降态势。以北京市为例,2016年下半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和损失金额大幅下降,同比分别下降30.48%50%   

  为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稳定,提升群众网络安全感,全国公安机关一方面持续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加强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不仅全面提升网上“见警率”和“管事率”,而且积极推动落实互联网企业安全责任和深化网络安全执法国际合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侦破侵犯个人信息案件18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7亿条

 

                                          2016年主要犯罪类型的特点

   

  电信诈骗犯罪、职务犯罪、环境犯罪、网络犯罪等是2016年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犯罪类型。武威记者事件、遣返海外诈骗犯、“百名红通人员”、校园欺凌、网络直播以及马永平公交车纵火案、雷洋嫖娼案、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太湖倾倒垃圾案、少年购买仿真枪案、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徐玉玉被骗自杀案、白银强奸杀人案、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等成为了2016年热点犯罪事件,媒体关注度较高。 

  

    常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地域性、职业性、流窜性强,个人信息泄露诱发精准式诈骗多发

  

  1、侵犯财产犯罪特点突出

  全国公安机关从20164月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并公开通缉十名重大“盗抢骗”犯罪在逃人员。根据破获案件情况,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常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呈现出地域性、职业性、流窜性强的特点。2016年公安部公布了第一批包括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主要是冒充黑社会诈骗)、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主要是从事网络购物诈骗)、江西省余干县(主要是从事重金求子诈骗)、湖南省双峰县(主要是从事PS图片敲诈)、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主要是假冒熟人和领导诈骗)、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主要是假冒QQ好友诈骗)、海南省儋州市(主要是从事机票改签诈骗)等7个重点整治的集中性的、职业性的诈骗犯罪地区。   

  在犯罪空间上,交通的便利促进了跨区域流窜犯罪的多发,尤其是侵犯财产犯罪流窜犯罪案件高达占50%以上,其中有的发达地区高达80%以上[4]。犯罪行为呈现出典型的“二八规律”:20%的犯罪人和犯罪团伙实施了80%的常发性侵犯财产违法犯罪案件。犯罪人呈现出“三多”的特征:累犯、惯犯多,团伙作案和集团作案多,老乡亲属结伙犯罪多。根据公安机关对典型案件的分析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以地缘、血缘或亲缘关系为纽带,结成团伙,流窜全国作案,逐渐形成了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   

  在犯罪区域上,农村地区的侵财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购车退税诈骗、“家电下乡补贴”诈骗多发。针对高发、多发且立案率和破案率较低的常发性侵财犯罪,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创新打击犯罪机制,大大提高了立案率和破案率。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诈骗团伙7682个,捣毁诈骗窝点8107个。   

   

  2、电信诈骗手段继续翻新

  2016年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非电信诈骗莫属。山东女大学生徐玉玉、甘肃省秦安县西川中学教师范银贵、广东揭阳市惠来县蔡淑妍等被骗自杀案以及清华大学教授被骗1760万元案等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显示这类非接触性诈骗犯罪对群众的损害和影响远远大于传统的侵犯财产犯罪。2016年电信诈骗手段继续翻新,“量体裁衣”式的精准式诈骗成为主要的形式,如利用扶贫政策行骗、利用网络关键词行骗、利用微信诈骗、利用扫码诈骗等,这类诈骗成功率较高,涉案金额巨大。根据360猎网平台发布的《2016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金融理财诈骗、赌博博彩诈骗、虚假兼职诈骗和冒充身份诈骗是被害损失资金最多的四类诈骗类型。

   

  2016年,电信诈骗案件立案数和破案数大幅增加,同比分别上升49.6%61.8%,相应地犯罪损失同比下降了10.9%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3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4万人,并先后摧毁多个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从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等国抓获大量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3、个人信息泄露诱发精准式诈骗多发

  大量的案件分析和研究表明,大部分电信诈骗都与个人信息泄露和侵犯个人信息有关,其中个人信息泄露是精准式电信诈骗发生的直接原因。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有半数以上的诈骗案件与个人信息泄漏有关,如机票退改签、购物退款、冒充公检法、冒充熟人、银行卡盗刷等形式的诈骗都是典型的利用泄漏信息实施的犯罪。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与网络手机应用平台暗藏风险隐患、运营平台安全防范措施不足、黑客攻击、内外勾结买卖个人信息及信息保护意识差等密切相关。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和“个人网上活动信息”泄露最为严重,分别占比72%54%。从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犯罪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黑客窃取单位或企业存储的公民信息;获取个人登记的各种信息;利用钓鱼网站骗取被害人信息;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的虚假链接窃取个人信息;内部工作人员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利用各类网站平台获取个人信息。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黑客攻击案件8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88名,抓获涉及40余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内鬼”391人、黑客98人。

    

  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得到控制

   

  1、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统计,2016年全国故意杀人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命案破案率再创新高,高达98.3%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5076人,包括典型的艾汪全等74人为骗取赔偿金伪造矿难故意系列杀人案、白银系列强奸杀人案、营口抢劫运钞车案等。

   

  2、暴力恐怖袭击得以控制

  2016年全球反恐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堪称“恐怖之年”,西欧和中东部分国家的恐怖袭击事件不断发生,仅1219日一天,土耳其、瑞士和德国就连续发生了三起恐怖袭击事件。2016年,全国政法机关继续加大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等犯罪的打击力度。随着我国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的深入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反恐形势明显得以好转,虽然新疆地区时有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发生,但暴力恐怖犯罪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在新疆地区98%以上的暴力恐怖犯罪团伙都在预谋阶段或行动之前被打掉,偶发的暴力袭击事件也及时得到了处置,没有引起社会恐慌。201612281650分许,4名暴徒驾车冲入新疆墨玉县县委大院,引爆了自制爆燃装置,造成了3名人员轻伤、1人死亡,事件当场得到了有效的处置。随着互联网技术、无人机技术等高科技手段的发展,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音视频、利用无人机制造袭击事件等新形式的犯罪需要加以防范。

   

  随着国际恐怖活动的加剧,我国驻外机构面临的反恐形势日益加剧,2016830日中国驻吉尔吉斯坦大使馆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提醒我们:随着国际反恐形势的严峻和我国境外投资旅游规模的扩大,中国驻外机构、企业、公民及游客在境外的安全问题应引起重视。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实施,为依法打击恐怖活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应对处置能力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由于该法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涉及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操作难度较大。因此,一方面需要尽快制订实施细则,便于操作和执行,另一方面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引起社会的重视和了解。201681日,反恐前沿阵地和主战场的新疆率先制定实施了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为该法的贯彻实施树立了典范。

   

  3、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明显减少

  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发现、化解力度的加大,2016年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得到了明显的控制,但是偶发性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仍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201615日,马永平因对债务纠纷解决不满,为制造影响、报复社会,在宁夏贺兰县开往银川火车站的301路公交汽车上,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纵火案,结果造成了18人死亡、32人受伤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在这起公交车纵火案中,11名在矛盾纠纷化解、重大警情处置中失职渎职的干部被追责。

   

  4、涉医暴力犯罪得以遏制

  2016年因医疗纠纷引起的针对医院、医生的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案件,暴力报复医务人员亲属案件,聚众在医疗机构停尸设灵堂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案件仍然频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和督办的重大案件的情况,2016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严重的暴力袭医案件,典型案件如:黑龙江省集贤县王兴臣故意伤害医生案、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曹某等故意伤害医生案、湖南省益阳市贺正平报复医务人员亲属故意杀人案、山西省洪洞县宋全喜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案、河北衡水市李刚故意杀害医生案、湖南省邵东县杨某等故意伤害医生致死案等。在近年持续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医疗秩序明显好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较2015年下降6.7%,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下降14.1%

   

  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凸显,食药环犯罪案件剧增

   

  1、经济犯罪活动复杂

  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上仍处于高发态势,尤其是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金融诈骗、证券期货犯罪、银行卡犯罪、假币犯罪、制假售假等仍比较多发,而且犯罪手法不断翻新。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证券期货犯罪、假币犯罪、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根据专项行动战果,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7万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亿元。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和涉案金额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8.9%7.3%[10]。银行卡犯罪大幅攀升,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妨害信用卡管理和信用卡诈骗案件近63万余起,同比上升近40%。

   

  2、网络金融犯罪凸显

  网络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进入高发期,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持续多发,加剧了金融犯罪的复杂性。网络非法集资参与人群越来越广,多涉及网贷公司虚构借款项目自融资金、归集资金设资金池、提供担保以及占用投资者资金等非法金融行为。其中,涉及非法集资的“e租宝”、“中晋系”、“融资城”、“顺顺贷”、“徽融通”、“华融普银案”等案件,涉及人员众多,涉案地区广泛,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3、非法传销活动向网络蔓延

  随着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多发,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分别上升19.1%。犯罪人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为幌子利用网络进行各种传销活动,典型的如“网络黄金积分”、“克拉币”、“恒星币”、“买卖宝”、“万福币”等案件。根据破获案件的情况,网络传销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高。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亿元以上案件30余起。二是以金融创新为名,巧立名目,利用“电子商务”、“微信营销”、“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等所谓的创新概念,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虚拟货币”类传销犯罪案件150余起,涉及“币种”高达60多种。三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制造盈利假象。“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广返利”等是犯罪人推销的手段,在初期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四是网络传销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特征。从传销网站搭建到运作多个传销平台,再到吸收职业传销团队当“操盘手”,明显向职业化、专业化转变。

   

  4、校园贷引起社会关注

  校园网贷所引发的大学生赌博、敲诈勒索、非法传销以及自杀事件一直是2016年舆论热议的焦点,尤其是“裸贷”恐吓催债事件也一时成了舆论热点。当前校园网贷平台鱼龙混杂,多涉及高利贷,属于互联网金融乱象之一,社会影响恶劣。校园网贷乱象一方面是当代大学生消费观念、生活方式等存在一定的问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门槛低、监管弱也是背后的重要推手。

   

  5、涉食药环犯罪案件增长明显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常用消费品烟酒及保健品制假严重,美容产品制假贩假占案件比例较大,网络是销售的主要途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与侵犯知识产权、职务犯罪相交织。2016年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等案件曾一度引发了社会恐慌和舆论关注。山东济南庞红卫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人数多、涉案区域广、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性大,而且失职渎职现象突出 。该案暴露出了疫苗流通和使用中长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职务犯罪问题。在该案中,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45人,提起公诉247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174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量增长十分明显。环境犯罪案件的增多是建设生态中国政策下社会关注度提高和执法趋严的结果。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达29173人。为进一步惩治环境犯罪行为,2016年颁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一方面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

    

  网络赌博和传播淫秽信息犯罪呈现新特点,网络涉毒犯罪蔓延速度快

   

  涉“黄赌毒”犯罪依然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尤其是网络涉“黄赌毒”呈快速蔓延之势。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黄赌毒”犯罪210325人。通过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赌博和通过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成为2016年网络犯罪和传统赌博、色情犯罪的新特点。其呈现组织化、职业化、聚众化特点,跨境赌博现象突出。

   

  1、网络赌博成为一种时尚

  2016年利用支付宝红包、微信红包、QQ红包聚众赌博成为了赌博的“新宠”,手机网络麻将已成为赌博的重灾区,很多赌博软件平台大肆流行。在江苏省破获的首例支付宝特大赌博案中,以抢红包形式赌博吸金千万元;在重庆市破获的QQ红包赌博案中,涉及26省市、1700多人。传统网络赌博仍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跨国化的特点,在江苏省公安机关破获的“5.08”网络赌博案中,打掉了6个赌博网站,涉案3亿多元,抓获3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在菲律宾抓获的21人。

   

  2、网络涉黄犯罪出现新途径

  2016年“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雪梨枪”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等引起了社会的轰动。“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雪梨枪”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一方面说明直播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另一方面说明直播或传播色情内容或者利用传播色情内容来牟利是违法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两个案件的审判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整治网络直播平台涉黄涉暴甚至涉及商业欺诈乱象的作用。除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视频外,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淘宝网、QQ群传、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也成了新途径。

   

  3、网络涉毒与合成毒品问题比较突出

  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网络涉毒犯罪呈快速蔓延之势,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贩卖毒品、买卖制毒物品、传播制毒技术和组织他人吸毒等。不仅利用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和各类论坛、贴吧、聊天室交流吸毒经验和感受,而且传播、交流、教唆制毒贩毒技术。从公安机关查获案件的情况看,全国至少半数制造毒品案件、超过三分之一制造制毒物品案件涉及网上传播的制毒技术。

   

  合成毒品类犯罪逐渐成为毒品犯罪的最主要类型。合成毒品生产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典型的如陆丰县的“三甲”(甲子、甲西和甲东三镇)地区制造冰毒问题突出。2016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将福建、江苏、山东、河南、江西等510个县区列为了制毒物品犯罪警示、关注地区。随着合成毒品数量的增长,合成毒品滥用规模居于首位。根据2017年《中国禁毒报告》,滥用合成毒品人数151.万名,占全国吸毒人员的60.5%;在查获的新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占81.1% 由于合成毒品价格低、容易获得而且吸食方便,青少年成了滥用合成毒品主体。

   

  一些具有化工、医药知识的人员受利益诱惑驱使跨国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犯罪开始出现。2016年全国根据相关国家执法协作请求对向境外邮寄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进行了打击,先后捣毁非法生产窝点8处,缴获新精神活性物质800余千克。  

   

  未成年暴力犯罪成为热点,性侵儿童和拐卖犯罪特点突出

   

  1、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受到关注

  2016年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校园欺凌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全国连续发生的多起恶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时“未成年人杀人无罪”的叫嚣让社会开始反思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和社会政策,开始质疑少年司法制度的合理性。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降低治安拘留年龄措施的公布 ,关于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的争论达到顶峰。

   

  根据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4人一项调查显示:68.8%的受访者认为缺乏有力度的惩治措施,64.7%的受访者希望加大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原因在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由于下手没分寸(57.0%)、作案动机简单(56.2%)、手段带有羞辱性(53.1%)和拉帮结派(50.9%)等原因让人感到可怕;在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不断发生的原因调查中,有68.8%的受访者认为缺乏有力度的惩治措施,有61.7%的受访者认为是家庭教育不到位,还分别有55.8%47.8%41.1%的受访者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过度保护、学校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受社会暴力影响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显然社会公众希望通过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罚来达到社会防卫的目的,但是与此相反的是法学专家、犯罪学家都持截然相反的态度。

   

  当前未成年人严重暴力行为和职业化、专业化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治安的一个难点和焦点,尤其是区域性的未成年人职业化违法犯罪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这种调整意向可能是司法机关面对这一治安难题而采取的举措,但从犯罪学和犯罪治理的角度来说,对于这一调整,立法机关还是要慎重和谨慎的。一是对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未成年人还是以教育、感化、挽救和保护为主要原则,这不仅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也是联合国倡导的少年司法制度的理念和刑事政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改变规定可能会有悖于当初刑事司法制度尤其是少年司法制度设计的初衷,而且与未成年人特别刑事程序、犯罪记录消除、刑事责任年龄等规定的价值取向不一致。二是不符合预防犯罪的原理和需要,监禁的缺点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把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予以犯罪标签化,不利于教育、感化和挽救,还可能会导致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制造未来真正的犯罪人。虽然校园欺凌或严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但多是个案,不能以此作为修改法律的借口。

   

  面对未成年人暴力行为、校园欺凌事件和针对未成年人暴力侵害案件多发的态势,全国政法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了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校园的防范能力得到了提高,全国7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已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全国公安机关统计,自2012年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以来,涉校刑事案件连续4年下降,2016年是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同比下降了19.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16年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犯罪,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201611月,教育部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12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明确督导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师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

   

  2、性侵儿童犯罪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2013-2014年间,海南、云南发生的性侵中学生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2016年这一问题再次进入了公众的视野。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发布的《女童保护报告》,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时有发生,其中被性侵的儿童以7-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被侵害儿童以女性为主,但侵犯男童案件也有;农村曝光首次高于城镇;熟人作案、易于接触儿童的从业者作案较多,作案人与受害儿童关系主要有“朋友关系,教师关系,家庭关系”;多次作案者多;案件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调查发现,对儿童进行性侵犯保护和防性侵教育及加强监管和监督对儿童权益保护是迫在眉睫的工程

   

  3、拐卖犯罪跨区域、链条化、产业化特征明显

  5年拐卖22名儿童的郑州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跨省拐卖27名儿童的温州章显辉等特大拐卖儿童案、特大跨境拐卖32名越南妇女案等是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典型。从地域上看跨境、跨省案件较多;从组织形式上看拐、运、卖、买分工合作,案件呈集团化、链条化、产业化特征。2016年,全国政法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16078,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335件。

   

  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12月出台了《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偷盗婴幼儿、以介绍婚姻为名出卖妇女等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为了加大防范拐卖儿童犯罪力度,公安部于2016515日启动了被称为中国版“安珀警报”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利用互联网实现儿童失踪信息即时发布、及时收集失踪儿童信息,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失踪儿童线索。截至20161231,通过该平台找回儿童611名,其中分别解救被拐卖儿童和找回离家出走儿童27名、 358名。

   

  职务犯罪相对数量持续增长,民生与司法领域犯罪案件增幅较大

   

  1、职务犯罪查处人数持续增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8122人(其中受贿犯罪10472人),同比上升7.1%;其中分别立案侦查原县处级干部2882人、原厅局级干部446人,包括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了公诉[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4.5万件6.3万人,人数同比增长28.5%;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240人;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862人,同比增长14%

   

  2、民生领域与司法领域案件增多

  扶贫、社会保障、涉农、选举、司法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较大。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1892件,同比上升102.8%;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蝇贪”17410;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916; 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8703人、司法工作人员2183人;并查办了辽宁拉票贿选案。全国法院审结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相关案件1.5万件。

    

  黑恶势力犯罪仍威胁社会安全,农村黑恶势力特征明显

   

  1、涉黄赌毒、强迫交易、控制一方等仍是黑恶势力的主要特点

  2016年,河北省定州市泉邱二村纠集家族成员与闲散人员称王称霸的“最牛村主任”孟玲芬、安徽省无为县组织“巡逻队”开设赌场的邢朝刚、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大寨村组织“治安队”开设赌场和收取保护费的原治保主任张中彦、贵州省安顺市经济开发区王庄村强揽工程、持械与公安民警对峙的原村主任赵运红等等重大黑恶势力案件得到了审判,涉黄赌毒、暴力放债揽工程、严重危害当地群众安全感仍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要特点。

   

  2、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农村黑恶势力的主要特征

  当前涉基层政权、经济利益、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犯罪的农村黑恶势力是阻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情况,有的“村霸”以宗族、金钱利益为纽带,组成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的甚至盘踞一地作恶长达数十年而难以铲除,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2017年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和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刑事政策的重点对象。   

 

                                              2017年中国犯罪形势预测

   

  2016年国际和国内社会形势来看,全球性风险社会的特征比较明显,人类社会面临的不可预知的风险不仅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风险危害越来越大,风险社会的超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犯罪形势变得日趋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和波动、地缘政治风险加剧、恐怖主义活动肆行;从国内看,经济增速放缓、社会矛盾和各类风险叠加积聚、外部环境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国内社会经济矛盾的涌动、新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都加剧了犯罪形势和犯罪形态的变化。在当前社会形势的影响下,一方面犯罪行为的动态化、虚拟化、智能化、链条化、行业化特征明显,另一方面常发型、多发型的侵犯财产犯罪人的职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增加,暴力恐怖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人的极端性、意识性、报复性和目的性增强,新一代犯罪人年龄年轻化、方式网络化、动机简单化的趋势明显。

   

  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人为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和机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全新的,是无法用旧的方法来解决由此引起的新问题的,社会对新问题的反应不仅是机制的改革创新,而且是控制不断增强的漫长过程。因此,在这一风险社会背景下,一方面需要接受新型犯罪不断出现、新犯罪手段不断增加和犯罪形态不断变化的情况,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变革犯罪治理的机制、方式和方法。虽然当前社会形势下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特征增加了控制和预防犯罪的难度,但是其特征定型化、网络化和犯罪活动的规律性也为大数据犯罪治理模式提供了契机和数据收集与分析的基础。

   

  根据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6.5%-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的目标,2017年中国犯罪在绝对数量上可能变化不大 ,但是盗窃、诈骗、抢夺、抢劫、互联网空间的新型犯罪及变异的传统犯罪等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仍会比较大。电信诈骗犯罪数量和对群众的影响会有所减少,但电信诈骗的精准度会更高,如利用共享单车、餐饮等扫码窃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的行为。偶发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盘踞地方或行业的黑恶势力犯罪仍是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犯罪类型。2017年随着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逐步深入,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受案数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网络在逐步改变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但犯罪也必然会如影随形。网络犯罪进入全面爆发期,这一浪潮将会席卷全球,我国也难以避免,《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明确指出了我国所面临的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其中,网络攻击将是首当其冲的问题,智能装置的普及和“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以及旧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平台安全防范的不足将会大大促使这类犯罪的增加,并大范围地直接威胁着社会公众的生活[17]。不仅互联网空间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而且传统犯罪也在互联网生根发芽,犯罪手段日新月异。根据相关统计,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1/3,且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18]。因此,互联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将持续高发和多发。但是随着新的打击机制和防范体系的逐步完善,电信诈骗犯罪得到有效的控制,2017年刑事立案数有逐步走低的趋势。

   

  随着国家逐步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2017年环境犯罪及相应的职务犯罪会持续增加。职务犯罪的立案数量会持续增长,但是职务犯罪的绝对数量会持续减少。

  2017年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三去一降一补”的深入推进,结构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中失业、集中转制造成的社会不稳定以及相关的犯罪风险需要警惕,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和经济犯罪需要从制度设置上加以防范。

   

作者简介:

  靳高风(1972- ),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教授,当代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

  王  玥(1992- ),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级犯罪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李易尚(1993- ),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级犯罪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原文刊载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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