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各位会员:
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第二届“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请按要求积极参与申报。现将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会会员凡符合“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的,需向中国犯罪学学会提交参加评选的有关成果材料。
请将申报成果和表格寄往: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1号楼4楼中国犯罪学学会 丁英华收(100144);同时将相关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cncls@sina.com。
提交相关成果材料的时间截止为2011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程序、注意事项及成果材料的提交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字﹝2011﹞20号)的要求进行。详情见本通知附件或登录中国法学网http://www.chinalaw.org.cn/查询。
三、中国犯罪学学会将组织初评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初评并推荐上报中国法学会。
联系人:丁英华(010)61731817;88962891
中国犯罪学学会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