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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的成因及家庭预防对策
时间:2010-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论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的成因及家庭预防对策

 魏然1  冯维2

1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6210102 西南大学,重庆,北碚,400715

 要: 网络在青少年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显,特别要警惕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消极影响。网络之所以会诱使部分青少年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看,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网络能够满足其部分心理需求有关。从客观上看,与网络自身的不完善、社会对网络文化监控不力、家庭教育的误区有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有必要指导家长预防青少年的不良网络行为。

关键词: 网络   青少年   违法犯罪行为   成因   家庭预防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信息化浪潮的展开,网络在青少年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显,其作用逐渐与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相抗衡。这种现象有利有弊:一方面,网络的普及促进了社会信息资源的流通,丰富了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网络中的不良信息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受损,甚至诱发其违法犯罪行为,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德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德国青少年直接或间接因网络原因走上犯罪道路的,约占青少年罪犯的50%[1]。我国以青少年为犯罪主体且由网络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近年来也逐渐增多。如南京2000年因不良媒体诱发的奸淫幼女案件大幅增加,且被告多数不满16周岁[2]。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中的两少年为报复网吧经营者犯下了触目惊心的罪行[3]。这些由网络直接或间接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为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促使人们加快整顿网络秩序、规范网络行为,家长对此的要求更为急切,反应更为强烈。笔者曾抽样调查了重庆市重点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600名家长,发现85%的家长担忧网络对青少年发展的负面影响,对网络的负面效应十分关注;87%的家长认为学校有必要为学生开设专门的网络知识课程,指导家长预防学生不良的网络行为。

要解决网络对青少年发展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在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认为,有必要探讨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及成因,寻求有效的家庭预防对策。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应当指导家长有效地防止或矫正青少年不良的网络行为。只有家庭教育的有效化才能保证网络社会管理的有序化,促进青少年在信息社会的健康成长。

二、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及成因
  
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直接影响,即青少年运用计算机技术,以网络为途径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行为[1]。这种犯罪行为要求犯罪人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能熟练掌握并创造性地运用网络技术,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其危害性更大、隐蔽性更强、犯罪心理也更复杂。当前青少年网络犯罪较集中地表现为以下四种类型: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络犯罪;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网络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网络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的网络犯罪。尤以第四种最为常见,如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以达到下网后诈骗或抢劫他人、实施人身伤害的目的;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网上发表言论对他人进行影响恶劣的人身攻击等。在网络犯罪中,最典型的是电脑“黑客”现象,即犯罪人通过破译密码、修改程序等手段非法侵入他人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系统,窃取其中的政治、商业机密或他人隐私,以及传播计算机病毒,给国家安全及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混乱。

另一种是间接影响,即由于网上不良资讯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蚀而诱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青少年接触黄色网站或沉溺于网络中的暴力游戏致使心理扭曲、变态而产生的性罪错、强奸、对他人的人身伤害等。《成都商报》曾报道8个少年玩网络暴力游戏后觉得不过瘾,将一名14岁少年殴打至死的事件[2]。这种犯罪行为往往与犯罪少年的人格特征和家庭教养背景有很大关系,是多重心理隐患的累积性爆发。

网络之所以会诱使部分青少年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最迅速和学习社会规范最关键的时期,尽管心理机能的急剧变化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成人感,但社会经验的贫乏和认识水平的不足,使他们面对社会现实时容易产生冲动和迷惘,分辨是非时容易形成背离社会规范的倾向,一味追求刺激,甚至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寻求自我满足和自我认同。而网络的开放性、新奇性和交互性等特点,恰好极大地满足了青少年的这种心理需要。有研究发现[1],青少年玩电脑游戏成瘾的深层次心理原因主要有:一是网络能够满足青少年儿童期幻想的延续,即通过网络游戏,能够实现对权力、财富、分数、美女和性幻想的满足;二是网络能够使青少年产生虚幻的自信、自尊的认知体验。青少年在虚拟网络中的成功体验,是他们应付学习失败、生活挫折、精神痛苦和其他负性情感情绪的最主要手段,体现了青少年在应付挫折和防御方式上的不成熟的心理特点。

从客观上讲,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网络自身的不完善。网络最突出的两个特点是虚拟性和交互性,它为人们跨越时空的交往提供了一个自由安全快捷的平台。但它无法形成对用户的有效约束,用户的所有言行全靠自己的道德自律,这就造成了网络信息的良莠不齐和网络用途的滥用。据调查[2],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这些色情信息的生产成本低且传播速度快,对青少年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另据统计[3]60%的青少年是无意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接触过网上黄色信息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而“黑客”式的计算机犯罪大约只有1%被发现,这1%中只有4%会被检控[4]

2、社会对网络文化监控不力。一些网络经营者受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影响较深,将黄色、暴力信息投放于网络平台,以期利用网络的优势达到改变受众的思想并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之目的,而我国对于网络文化生产的监控还存在诸多漏洞,对网吧经营还缺乏有力的法律监督和制度约束,这种管理上的滞后性及由于技术等原因对网络文化生产的失控与失察,使其难以根除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此外,学校在网络教育方面的乏力也是一个值得警醒的问题。

3、家庭教育的误区。家庭对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亲子间的互动来完成的。一方面,父母通过自己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影响青少年的社会性发展,另一方面,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水平又反作用于父母的心理状态、教养观念及其教养行为[5]。不同的时代环境对人的社会性发展水平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家庭教育应该“与时俱进”。在当今网络化时代,缺乏适应性的家庭教育主要存在以下误区:一是有的家长轻视网络作为交流渠道的重要地位,禁止孩子接触。家长的本意是想让孩子远离网络的毒害,殊不知,一味地强调网络仅具有娱乐消遣功能,则容易引起孩子更大的好奇心;而青少年特有的逆反心理也往往使他们忽略家长的正面引导。二是有的家长对网络技术盲目崇拜,将“网络”、“IT”等字眼与高水平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联系在一起,认为上网是时髦的象征,因而对孩子的网络行为放任不管。家长的这种行为,会加剧青少年对网络不良信息缺乏“免疫力”的状况,使其在现实生活中逐渐偏离社会规范的轨道。三是有的家长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只重视技术教育,忽视道德教育。这些家长自身文化素质较高,能够接受一些社会新事物,思想也比较开明,对孩子上网和学习网络知识持支持态度,甚至亲自指导。但他们高估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和道德认知水平,忽视了对孩子的网络道德教育,这样势必造成青少年在网络行为上的无知,甚至违法犯罪。如浙江温州市的一位家长无意中将制造并传播计算机病毒的方法传授给儿子,没想到14岁的儿子制造出计算机病毒后,好奇心大发,忍不住在网络上大肆传播,使很多用户的计算机陷入瘫痪状态[1]

三、家庭预防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

针对上述成因,特别是家庭在网络教育上的误区。我们认为,学校有必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指导家长采取有力对策,预防或减少青少年不良的网络行为,避免青少年误入歧途。

1、指导家长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使之有能力正确引导孩子的网络行为。在传统社会,往往由年长一代向年轻一代灌输知识技能和价值观。而在现代社会,最先进的知识技能,最前卫的价值观念往往被年轻人掌握着,反向社会化的特点日益突出,即传统的受教育者反过来对施教者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社会变化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社会化过程[2]。一些家长对网络知之甚少的现状,与青少年对网络的熟稔所形成的鲜明对比就很好说明了这一点。而有的家长仍抱着传统的教育观念不放,认为自己理所当然的应是孩子各方面的权威,理应胜任教育者的角色,这种一味由上自下的传统社会教化模式在现代社会必然是行不通的。学校要帮助家长认清时代发展的特点,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使家长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有能力正确引导青少年的网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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