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学术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术研究工作,提高我国犯罪学的研究水平,中国犯罪学学会决定于2012年年会之际,表彰和奖励近五年来的中国犯罪学优秀研究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中国犯罪学优秀著作奖(0-3本)
2、中国犯罪学优秀论文奖(0-3篇)
3、中国犯罪学实证研究奖(0-3项)
4、中国犯罪学特别贡献奖(0-3项)
二、参评资格和评奖范围
1、凡是中国犯罪学学会的会员都有资格申请参加优秀论著评奖,但学会现任副会长、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的论著不参评。
2、此次参评的论著范围为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底之前在学会年会上提交的或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
3、论著申报仅限第一署名者。
三、评奖基本标准
论著选题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观点明确,有创新的独立见解,资料翔实,论证充分,符合学术规范,能够代表我国犯罪学研究水平。
申报者在五年内提交到年会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这次评奖的参考指标。
四、 评审机构暨人员设置
本次评奖活动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学会会长、部分副会长、秘书长以及部分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组成,本次评奖设立评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参评方式
1、此次评奖活动采取个人或单位申报为主,专家推荐为辅的方法进行;每人只限申报一项(论文或专著)。
2、凡是愿意参加评奖活动的会员个人和单位,在进行评奖前,均须填写《中国犯罪学优秀论著评奖申报书》,并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交本会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六、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中国犯罪学优秀论著评奖申报书》(见本通知附件1)及其电子版文档,电子版发至:cncls@sina.com;并请注明“学会评奖”字样。
2、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注意事项(见本通知附件2)
3、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研究成果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其它有关事项
1、成果的评定,不受是否已经获得其它奖励的限制。
2、在组织初评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犯罪学优秀论著评奖”评选办公室联系。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犯罪学优秀论著评奖”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丁英华
联系电话:010-61731817;010-88962891(兼传真);13910817150
电子邮件:cncls@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
邮编:100144
中国犯罪学会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