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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国法学会推荐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9-06-13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犯罪学学会秘书处   【字号: | |

 

各位理事、常务理事:

目前中国法学会已经发布《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法学会官网。学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理事、常务理事积极申报,学会于5月20日已经启动初选活动。学会将从申报人员中,优中选优,最终确定2名候选人并报送中国法学会。

 一、本次参评对象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

3.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4.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5.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7.三年内未受党纪政务处分。

 二、评价指标分为四大项,满分为100分

1.重要学术成果和智库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及效果突出的智库类成果,所发表的刊物和被引数为重要依据,分值为40分;

2.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的贡献,分值为20分;

3.重要荣誉表彰,分值为20分;

4.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分值为20分。

三、申请参评候选人

申请参评候选人务必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报名资料寄送到学会秘书处。申请候选人应确保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一旦发现申请候选人的材料存在虚假,取消被推荐资格,并报学会学术委员会。获得本学会推荐到法学会参评的候选人,将需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有关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推荐候选人应提供下列推荐资料:(1)《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一式五份)(请上中国法学会网站下载电子表格);(2)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3)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4)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全文);(5)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寄至学会秘书处推荐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gfzxxh@163.com。

四、初评工作日程安排

  1. 6月21—23日,秘书处整理报名材料,报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的初评评委会进行评选(副会长、秘书长如为参评初选人,则需回避,不担任初评评委);

  2.6月23—6月26日,在会网站(www.zgfzxxh.com)公示初评的候选人名单;

  3.6月27日—30日,确定候选人,整理推荐资料并向中国法学会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操宏均  副秘书长(010)61719221   

   副秘书长010)61719263

王胤元  副秘书长010)61719273

  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中国犯罪学学会秘书处

  编:102206    

 

 

                   中国犯罪学学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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