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中国法学会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评选流程
详见附件1。
二、初评申报注意事项
(一)参评的研究成果由作者于9月30日(周五)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会(邮寄地址见后)。
(二)参评作者请将纸质版一式五份(至少一份原件)提交至学会办公室。
电子版应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zgfzxxh@163.com,命名方式:第五届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方式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和成果不再退还。
联系人:初雁南
联系方式:010-617195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院内中国犯罪学学会办公室
附件:
1. 《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 《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中国犯罪学学会
2022年 9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