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代刑事政策与刑事政策学发展”学术研讨会的致辞
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 万春
(2025年8月24日)
尊敬的各位会长、各位校长、各位领导、专家、同仁:
大家上午好!
孟秋之季,万物并秀。今天,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首次联袂,在伟人故乡,共同主办学术研讨会。四家同仁同台论道,既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再学习、再贯彻,也是对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部署的学术响应。在此,我谨代表中国犯罪学学会,向莅临现场的各位领导、嘉宾、同仁,向积极投稿参会的作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要构建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本次会议的召开,充分考虑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时代之问,重点探讨刑事学科协同发展、刑事政策统一适用问题,反映出四家研究会勇于担当使命的决心,期望研讨能够取得预期效果。下面谈两点认识,与大家分享:
一是,围绕犯罪治理重大议题联合主办研讨会,对于推进中国自主刑事法学建设和犯罪治理实践,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有助于相关学科优势互补,促进学术共识。推进犯罪治理现代化是个系统工程,既涉及治理实务创新也涉及治理理论推陈出新,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各方携手、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四家研究会虽然代表不同学科,但是研究犯罪治理是共同任务。以往多是各家分别举办学术会议,这有利于体现研究的专业深度。此次围绕刑事政策这一共同主题联合研讨,则体现了刑事一体化理念下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合力,有助于更好推动刑事政策正确适用、创新发展。
其次,有助于加快构建中国自主刑事政策学知识体系。当前犯罪形态呈现科技化、产业化、跨境化“三化叠加”。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证券犯罪、数据黑产、AI深度伪造等新型案件,既冲击传统法益,又衍生大量灰色地带,早已超出单一学科的解释半径。传统“条块分割”研究带来的“视角孤岛”,既难以为立法者提供系统方案,也难以为司法者供给可操作、可检验、可复制的标准。探索打通学科壁垒,才能避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碎片化研究,让成果真正落地见效。四家研究会各有所长——犯罪学擅长“病因病情”诊断,刑法学精于“规范”构造适用,刑诉法学专注正当程序与权利保障,案例法学则通过判例反哺理论、促进统一适用。四方携手,不是简单的“拼盘”,而是知识生产方式的再造:让数据与规范对话、让法条与案例互证、让政策与程序同频。这正是构建中国自主刑事政策学知识体系的必由之路。
再次,有助于增强我国参与全球犯罪治理的国际话语权。全球犯罪治理正处于规则重塑期。中国要在全球治理舞台上拥有更大话语权,必须构建基于本土经验、又能回应普遍关切的刑事政策话语体系。四家联合研讨,就是要把“中国经验”提炼为“中国理论”,把“中国理论”转化为“世界知识”,以学术共同体的方式参与推动全球规则制定。四支学术劲旅同席而坐,本身就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在推进犯罪治理现代化的新阶段,无论是重罪惩治、还是轻罪预防和治理,单兵突进的研究已凸显弊病,跨学科、跨领域、跨方法的协同成为破解复杂犯罪难题的必由之路。
二是,要持之以恒、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
今天的研讨主要围绕现代刑事政策及刑事政策学发展问题,这是一个重大的实践和理论课题。从实践来说,既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要完整全面准确理解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学界来说,则应充分阐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背景、确切内涵和现实意义,为相关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着眼于提升惩治预防犯罪效果和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是党中央确定的国家基本刑事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也同样提出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作为司法机关,必须把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落实党的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大政治责任。实践中,这方面做的有时还不够好,主要是有的理解阐释存在偏差,有的在个案适用中把握不准,忽宽忽严,有的释法说理不够,办案效果不好。这些,正是值得深入总结研讨的地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至今已近二十年,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政策实施面临的社会环境、犯罪形势、制度框架等也已发生巨大变化,如何因时因势准确把握和落实好这一政策,不仅是执法司法机关的重大任务,也是刑事法学界需要深化研究、回应时代之问的重大课题。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调的是严中有宽、以宽济严,宽中有严、以严济宽,必须完整理解、全面把握、准确落实,防止偏颇。无论是宽是严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都要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都要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这一政策既适用于惩治严重犯罪,也适用于预防治理轻罪。当前我国治安形势和犯罪态势呈现新的特点,犯罪治理的重心由重罪转向轻罪、由自然犯转向法定犯、由实害犯转向危险犯,已是客观趋势。无论是重罪轻罪,都要找准“病灶”,治罪与治理两手并重。在坚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犯罪的同时,发挥依法从宽的作用,对占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予以区别对待,注重社会危险性评估和程序分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减少不适当、不必要的逮捕羁押起诉和监禁刑适用,体现司法温度,减少社会对抗,努力用较小司法成本争取更好的犯罪治理效果。
宽严相济是精巧的国家治理艺术,需要各方面增进共识、深化协作、完善标准,确保政策完整全面准确落实。这方面,实务部门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学界也应大有作为。今天,四研究会以联合研讨的方式,迈出了“知识协同”的第一步,让我们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共同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和中国自主的刑事政策学知识体系建构贡献智慧。
最后,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