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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学学会企业犯罪防控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举办第一届“刑事犯罪与企业合规”高峰论坛
时间:2021-08-16  作者:  新闻来源: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731日,中国犯罪学学会企业犯罪防控专业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上海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共同举办第一届“刑事犯罪与企业合规”高峰论坛在上海召开。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严励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魏昌东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何品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全教授等嘉宾均作出精彩的主题发言。

   

  上海市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朱慧表示,深入开展刑事犯罪与企业合规研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必要举措;是以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抓手,砥砺奋进新时代、同心共圆中国梦,在新征程上做出新成绩的有力之举、创新之措;深入开展刑事犯罪与企业合规研究,汇聚司法机关、律师团体、高校科研机构的群体智慧,凝聚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要共识,是回应社会关切、指导企业合规实践的务实之举、长远之措。据其介绍,本次高峰论坛从如何合规激励、如何合规处罚、以及如何扼制犯罪三个层面开展。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全教授认为,企业合规问题是多学科交叉的热点问题,为企业合规把脉问诊,献计献策,是新时代法律研究人员的历史责任,企业合规也离不开人才培养。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黄晓陶表示,企业管理不合规,不仅带来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声誉毁损,还会形成水波效应,引发企业破产、员工失业等。此次论坛从合规计划、合规监管、合规建设等方面厘清刑事犯罪与企业合规的边界问题。此外,她认为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是司法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应为刑事合规制度建言献策,“上医治未病,下医治已病”。

   

  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何品伟教授作《企业合规是预防犯罪的重要关口》主题报告。他表示:“必须意识到,企业合规不只是企业的事,而是国家预防经济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企业合规面临企业人员谋私利,企业经营者存侥幸心理,合规人员掌握信息不全、利益与企业息息相关、甚至险沦为企业犯罪帮凶等风险。为此,他建议,企业领导者要重视合规建设,合规人员提高风控能力,合规建设打破封闭、引进专业刑事律师。他还建议,可以给予企业在相关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但要依法、合理、适度。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魏昌东教授作《企业合规与中国推进方案》主题报告,他认为:“刑事合规不是一个道具,而应该是一个具体、有力、有效的制度。”他表示,从刑事犯罪推进到企业合规,这是一条中国特色道路,刑事犯罪与企业合规建立一种“逆互动”关系。但目前,刑事合规建构存在困局,突出表现为刑事合规是统计学意义的小概率事件,引入到企业中时可能被自我定位为犯罪,因当下刑事合规是以刑事犯罪受到追溯作为制度建构的基础,也因此,影响了更多国家机关加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中。他认为,应将立足点从刑事合规调整为企业合规,此外,应加大律师在中国特色合规体系构建中的积极作用,建构全面的企业合规制度。

  

  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传轩教授从绿色治理视角出发作企业刑事合规主题演讲。他表示,企业环境犯罪危害严重,但因实践中环境犯罪因果关系复杂、案件侦破障碍大等,环境犯罪追溯普遍困难,事前防控成为更优选。但目前,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环境刑事合规风险预防机制,合规内容较为散乱。他建议引入绿色治理视角,依托于治理念的先进性、主体多元性、治理措施丰富性建立企业刑事(民事、行政)合规机制,从事前防范、事后救济角度开展合规建设。

  

  上海金山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尘介绍了企业合规的程序,包括前端启动、中端执行、末端评估。具体而言,在作出企业合规审查决定前,需对企业合规必要性、可能性审查。中端执行程序是核心,检察机关需发出权利义务告知书,或征得企业同意,依职权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涉罪企业也可以主动申请。而后确定第三方监管人,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多方意见,最终作出决定。企业合规的监督同样不松懈,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监管人,由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在末端评估程序,由第三方监管人监管出具监督考察报告,结合听证会,听取多方观点,检察机关提出案件处理的最终意见。此外,他还对评估报告的效力、企业存异议时如何救济等“金山经验”进行了介绍。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涂龙科总结了各国大致采用的四条企业合规路径:立法上设立专门罪名进行合规;审判机关量刑从宽;将企业合规放置于“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去;指控机关从程序上分流。此外,他对企业合规的标准进行了分析,从框架性标准,他认为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建构企业高层参与情况下的制度、建立完备的反应、改进机制等。还包括具体标准,例如依据行业还是犯罪类型设立较为具体标准。

  

  据介绍,上海市普陀区约有4000多家互联网企业,检察机关办案数量逐年增加,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晓军基于此特点,从互联网企业合规角度进行企业合规的探讨。她表示,互联网企业与传统行业相比,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必须要进行企业合规。普陀检察院是怎么做的?顾晓军介绍,202010月区内30家知名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共同签署《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合规共识框架》,对政府服务保障企业和企业自律都提出相应要求。此外,建立检企联合打击互联网刑事犯罪的机制,包括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严励、同济大学教授倪受彬对以上主题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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