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关于再次申请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的请示
尊敬的万春会长、周光权常务副会长、周洪波副会长兼秘书长及学会各位领导:
自2024年6月向周光权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非正式报告请示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以来,我们陆续着手完成相关组织工作。经过初步联系,我们新近整理出近百名已在国内工作,横跨数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刑法学、犯罪学等学科背景,具备中外语言写作能力,熟悉研究方法的犯罪学家。
我们以共产党员的使命和决心,以无比坚定的信念,以发展和推动中国犯罪学为学术使命,致力于发展涉外法治人才,旨在提高中国犯罪学在国际和国内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我们真切地希望和期盼,尊敬的中国犯罪学学会及主管部门批准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如下,请谅解我们的热忱,再次汇报成立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的意义。
一、夯实中国犯罪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比较犯罪学为平台,发展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犯罪学家队伍。中国犯罪学发展需要培养有潜力的涉外犯罪学家,熟悉国际国内的犯罪防控政策和最新前沿理论,完成与国际犯罪学接轨后,构建超越国际的中国犯罪学模式。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成立,我们将以组织形式放大中国犯罪学的影响,实现与国际犯罪学交流,带领更多中国犯罪学家熟悉国际犯罪控制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二、提高中国犯罪学的学术专业队伍,从多学科角度强化中国犯罪学的研究实力。我们的研究队伍中,大部分学者拥有犯罪学专业培训或研究经历,拥有海外教育背景,已在各大中外顶级期刊发表犯罪学议题的文章。无论是从理论分析能力,还是研究和写作技巧,这部分学者都展现出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将进一步培养更多中国犯罪学家走向国际国内学术前沿,从理论和方法上实现中国犯罪学的大跳跃。
三、展示中国犯罪学及中国犯罪学家的学术成就,以学术成果在国际国内展现大国学术领导力和影响力。习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的战略指示,当前已有一大批中国犯罪学家在国际国内发表学术研究成果,他们有能力在国际和区际学术舞台上,展示中国犯罪学的成就。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这些犯罪学家将以比较犯罪学研究会为心灵之家,更加勤奋地实现远大的学术理想和抱负。
四、以政治忠诚为根本,以学术组织和学术成果展示中国犯罪学家对党忠诚,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命。我们新近所整理出的犯罪学家中都在国内工作,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较高,这些学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会牢记使命和不忘初心。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我们将时刻督促和规范所有中国犯罪学家的国际国内言行,以推动中国犯罪学发展为唯一使命。
五、以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料和素材为导向,以前沿的研究方法为支撑,紧跟当前的政治和政策走向发展学术话题。制约中国犯罪学发展最重要的不是资料问题,而是各种研究主题下的定性和定量等比较和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合理运用能力有限。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我们将以绝对使命,从研究方法入手培养和巩固犯罪学家在各自领域里发现素材的能力,展示出能够代表中国犯罪学学术需求的能力和话题。
六、在当前国际遏制中国学术影响的大背景下,中国犯罪学家有能力主动向外发出和展示中华犯罪学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当前,西方国家时常发表对中国的错误评价,中国学者展现出的学术反驳和对抗力度还远远不够。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成立,我们将组织整理相关议题,展示中国最新最好的学术形象,对西方学术谬评作出积极回应。
七、部分亚洲国家或地区的犯罪学家力图提升其学术影响,中国犯罪学家有责任和义务抱团展示中国在亚洲地区和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目前中国犯罪学家在国际交流活动中,还主要以个体身份参加,团结度和凝聚力显著不够。与此相反,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犯罪学家常常有组织地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犯罪学家队伍时常超越中国大陆犯罪学家代表。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我们将以绝对的忠诚度组织广大犯罪学家参加亚洲和国际学术活动,真正展示大国犯罪学家不可撼动的地位。
八、中国犯罪学已然很强大,已经形成以犯罪学为核心,呈现从法学内部向法学内部和外部双重发展的格局转变。长期而言,不少人对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和现状有误判,认为中国的犯罪学以刑法学为主,犯罪学学科基础薄弱。然而,就我们最近整理出的犯罪学家而言,中国目前已经有大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学者在各自领域发表专业论文和著作。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我们将在短期内约集各大犯罪学家,展示中国犯罪学的绝对学术实力和影响力。
九、犯罪学是可以实现与国际学术对抗,展示中国先进法治效果和影响力的重要学科。与法律存在各种司法和法系话语不同,犯罪学的终极目的是研究与犯罪现象相关的学问,这是所有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所有与犯罪有关的学术话题,都是国际上讨论的通用话题,这也是犯罪学更能快速走向国际化的学科原因。如果二级比较研究会能够成立,我们将快速组织相关议题,邀请广大精研犯罪学的学者共商中国犯罪控制的先进经验。
十、比较犯罪学的研究和深入发展,有助于深刻展示中国特色,展示与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比的先进性和文明性。犯罪学研究中的中国特色命题,本身就是比较犯罪学的话题,需要以二级比较犯罪学的学科和研究会名义筹备发展大计。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我们将在各个话题中组织专门力量比较和展示中国犯罪学的特色,展示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犯罪学。
十一、成立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是精准证明和反馈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努力向外输出学术交流成绩的最好举措。就我们整理出的中国犯罪学家而言,绝大部分是国家公派出去的犯罪学者,他们的学术成果是报答国家花费巨额资金的最佳方式。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我们将系统梳理各自成员的访学经历,用专题展示犯罪学交流发展的显著成效。
十二、成立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是展示中国犯罪学开放的学术胸怀,为中国犯罪学从一级学科向多元化二级犯罪学学科发展的重要战略。我们相信,未来的中国犯罪学,一定有机会朝理论犯罪学、方法犯罪学、历史犯罪学、实验犯罪学、矫正犯罪学、刑事司法、国际犯罪学、比较犯罪学等二级多学科多元化发展。因此,如果二级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能够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将开启中国犯罪学跨越式飞速发展的重要步伐。
综上,我们以绝对的忠诚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再次恳请万春会长、周光权常务副会长、周洪波副会长兼秘书长以及各位中国犯罪学学会领导,支持和批准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比较犯罪学研究会为感!为此,我们庄严地宣示:
以爱党爱国为基本前提,以民族自豪感为指引,以崇高的理想武装思想,以团结为基本理念,以推动中国犯罪学发展为永恒使命,坚定不移的践行党政方针,永远服从中国犯罪学学会的领导!
此致!
中国犯罪学学会比较犯罪学专业委员会筹备小组
2024年11月12日
关于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可行性报告
一、数字犯罪的发展态势及治理需求
(一)数字技术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时代,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元宇宙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3.9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2.8%,数字经济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6.45%。数字技术在改变社会经济结构的同时,也重塑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移动支付、在线学习、网络办公等数字应用新场景,正在逐渐成为社会运转的常态。数字社会已经乘“数”而来,建立新型的数字社会治理秩序,是保障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数字犯罪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隐患
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数字社会的到来,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交融,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涌现,甚至无处不在。数字之力赋能多元应用场景,在推动数字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导致许多基于数字技术驱动、呈现明显数字化特征的新型犯罪出现。例如,近年来,深度伪造犯罪、智能合约犯罪、数字盗窃犯罪、数字敲诈犯罪、电子洗钱犯罪、数字诈骗犯罪、数字恐怖主义犯罪等层出不穷,且迭代升级速度加快,其在全部犯罪中所占的数量比重逐步增大。新型数字犯罪的高度智能化、隐蔽化和跨时空属性等特征,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被成倍放大。例如,数字技术将居于不同社会空间的个体连接起来,这在数字社会中会造成指数级增长的法益损害后果,不仅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面对数字技术驱动的新型犯罪问题,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并进行及时的治理。
(三)已有犯罪治理体系应对数字犯罪的局限
工业化时代的犯罪学理论和犯罪治理体系聚焦于城市和特定人群犯罪,网络化时代则聚焦于网络和数据安全犯罪。但在数字化时代,已有犯罪学理论和犯罪治理体系对于新型数字犯罪及其治理陷入了解释不能和被动无力的状态。例如:
1.法律规范滞后。现行法律对AI算法歧视等新兴技术犯罪缺乏专门的罪名设置与量刑指引,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技术脱罪化”倾向。
2.技术取证复杂。传统以IP追踪、日志分析为核心的电子取证手段,在面对同态加密通信、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等新型犯罪场景时难以应对,往往陷入取证困境。
3.协同治理不足。公安机关、网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协作不足,在数字犯罪治理中尚未形成有效协同机制,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之间缺乏统一框架。
4.理论研究薄弱。现有犯罪学理论研究尚未深入到数字社会的深层结构。例如,已有文献对人工智能涉罪问题的探讨仅停留于表层结构,未能跟得上技术的发展。
二、成立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必要性
犯罪学的研究主题应当与社会整体的发展变迁保持一致。数字技术在创设新的应用场景,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变迁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犯罪形态。与之相应,犯罪学理论研究和犯罪治理体系也亟需转型升级。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一)国家安全治理的需要
当前,飞速进步的数字技术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建立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支点。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基于此,做好数字犯罪研究,完善数字犯罪治理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不仅关乎个人安全,更关乎国家安全,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体现。
(二)数字犯罪治理的复杂性
近年来,传统犯罪与数字犯罪呈现出此消彼长的结构性变化。传统的杀人、抢劫、盗窃等人身和财产犯罪数量持续下降,数字技术驱动的新型犯罪数量则大幅增长。在数字时代,数字犯罪往往与数字经济的新业态相伴而生。不法行为人将数字技术如AI、移动支付、区块链等用于经济犯罪,如深度伪造诈骗、虚拟货币犯罪等,使得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的匿名性和虚拟性增强,打击难度增大。这些特点显示了数字犯罪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治理理念与治理手段的升级。
(三)探索形成犯罪学的新型研究模式
现有研究多聚焦于网络犯罪的应用层行为,如网络诈骗、数据窃取等,但对区块链、生成式AI、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底层衍生的原生性犯罪缺乏系统性理论构建。而且,现有研究学科壁垒突出,法学界对技术原理的解读停留在表层,而技术专家缺乏法律规制视角,导致“技术-法律”协同治理研究断层。面对数字犯罪的新情势,有必要联合学界、司法实务界、企业界、三方研究机构等共同研究探索新型数字犯罪治理模式,形成跨行业、跨学科的研究态势和专业优势,为数字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保驾护航。
三、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总体目标及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总体目标是: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致力于打造一个集理论研究、政策咨询、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社会服务于一体的高端研究智库,为数字犯罪治理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国家数字安全战略。
(二)工作方案
1.牵头成立专家智库,研究数字犯罪课题。根据数字犯罪治理的需要,邀请学界、司法实务界、企业界、研究机构的专家组建数字犯罪专家智库,以数字犯罪治理为切入点开展专题理论研究与政策咨询研究,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有价值、有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成果,逐步将委员会建设成有影响、受信任、有作为的专业智库。
2.集合校企各方力量,形成联动防范机制。企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参与主体,以企业数字犯罪预防与治理为出发点,参与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贡献学术智慧并形成有效的联防联动机制。以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数字企业为研究基地,探索数字技术发展的新特点和可能存在风险,既能发现数字犯罪的前沿问题,又可以依托理论研究优势,分析、研究、预防数字犯罪。
3.建立数字犯罪治理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数字犯罪的复杂性决定了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高度需求,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是开展数字犯罪治理的重要保障,既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的人才培养,也包括企业的相关人才培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经组建了数字法学研究的教学团队,并于2024年开始招收数字法学研究的本科生。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将开拓校企合作路径,为数字法学研究以及数字犯罪治理培养亟需的专业人才。
4.构建数字犯罪研究平台。通过构建数字犯罪研究平台,实现政策解读、专题报告发布、问题咨询、专业课程学习等服务内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根据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创办了《数字法学研究》期刊,重点研究数字领域的法学问题。专业委员会成立后,拟与期刊合作,定期举办数字犯罪治理问题的学术研讨会,出版数字犯罪治理的理论专著与研究报告,打造高水平研究平台,推动数字犯罪治理研究的发展繁荣。
四、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资源保障
(一)运营资金
前期启动资金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提供。后续运营资金包括:(1)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定制数字犯罪治理与合规建设咨询方案的收入;(2)为数字犯罪治理相关人员提供培训等服务的收入;(3)其它收入。
(二)人才支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布局数字法学学科方向,引进以数字治理、数字金融、互联网法治、数字税收等为主要研究方向的教师多名。另外,法学院于2024年新设了数字法治卓越班,立足于培养“法律+大数据”复合型人才,与新增的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专业一起形成了具有经贸特色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
(三)期刊支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根据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创办了期刊《数字法学研究》(有正式刊号,目前正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办理更名事宜),重点研究数字领域的法学问题。该期刊定位为跨学科理论阵地,重点刊载数字技术法律规制、智能司法应用等前沿成果,可为专业委员会提供学术交流载体与成果展示平台。
五、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依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联合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开展协同创新,并向社会开放,吸收国内外高校和相关机构的研究人员。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若干,设立专家委员会进行学术自治。具体情况拟定如下:
主任:
王剑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
副主任:
刘传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
王子畅(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秘书长:
刘传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
六、相关组织介绍
(一)发起和依托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专业最早设立于1983年,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1993年建立经济法学硕士点,2013年获法律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招收法律经济学方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目前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5年,法学本科专业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法学专业群建设市属高校牵头单位。2019年,法学专业获批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同年法学院加入亚洲法律学会,并成为北京市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联盟理事单位。2020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法学院教师均来自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现有专任教师53人,其中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北京市教学名师3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中国法学会青年人才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3人。法学院教师在诸多学术团体担任重要职务,如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北京市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等,另有多位教师担任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相关栏目特约专家。同时,法学院拥有北京市法学会首都城市治理法治研究基地、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北京市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等省部级平台。法学专业结合财经大学优势,将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注重培养既精通法律又懂经济、管理、外语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都保持96%以上的就业率,深造率保持在40%左右。
(二)协作和支持单位: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潍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大型、特殊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曾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两度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嘉潍所目前拥有南京、重庆、福州、德州等7家分所。总部律师人数约200人,其中党员律师61人。嘉潍所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领导,重视党建活动,曾被中共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选为“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嘉潍所总部下设刑事业务中心、金融业务中心、合规业务中心、争议解决中心四大业务中心,在刑事辩护与代理、法律风险防控、合规审查等方面已形成专业化、全流程的服务体系,覆盖从日常法律咨询到复杂案件代理的全方位需求。
嘉潍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凝聚了业内优秀的法律人才,现有博士学位律师4人,硕士学位律师86人。许多律师还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仲裁机构兼任各类重要职务,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常委、民革北京朝阳区委副主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等,多位律师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及朝阳区律师协会下设委员会任职,另有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律师学院等高校任兼职教师。
嘉潍所律师长期开展各类公益法援工作,致力于为社会作出贡献,做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如在朝阳区、顺义区、怀柔区、昌平区等法律援助岗位值班,与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达成深度合作等。援助期间,嘉潍所获多项荣誉与认可,如在12348热线平台获得多次优秀坐席荣誉,部分优秀律师受聘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保护志愿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巾帼维权·送法到家”女律师宣讲团、朝阳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公益律师、朝阳区劳动法普法讲师团等,收到来自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和天津市河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个机构的感谢信。
七、总结
数字犯罪治理既是打造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成立数字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是应对数字时代犯罪挑战的战略选择。构建“期刊+专业委员会”联动机制,既可吸纳国内外顶尖学者形成研究合力,又能及时转化实务部门创新经验,切实提升我国在数字犯罪治理领域的学术话语权与规则制定能力,为中国犯罪学学会注入持续学术动力,为我国构建全球领先的数字犯罪治理体系提供智力支持与技术保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15日
关于申请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请示
中国犯罪学学会秘书处:
我作为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深切感受到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的特殊性与重要性。该区域“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格局,在推动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跨境犯罪、新型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复合型治理挑战,三地法律体系差异、执法协作衔接不畅等问题亟待通过学术研究与实务协作破解。为响应国家建设平安湾区、法治湾区的战略部署,整合粤港澳三地及全国犯罪学研究资源,推动区域犯罪治理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经多方调研与筹备,拟申请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事宜,请示如下:
一、成立专委会的必要性与核心价值
(一)服务国家战略的现实需求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区域安全稳定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当前,跨境电信诈骗、洗钱、知识产权犯罪等跨域犯罪呈多发态势,三地法律适用冲突、证据互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凸显。成立专委会可聚焦这些痛点,通过系统研究与对策建议,为提升大湾区犯罪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撑,助力“一国两制”下区域治理模式创新。
(二)推动犯罪学研究的跨域突破
大湾区“三法域”格局为犯罪学研究提供了独特样本,但现有研究多局限于单一法域,缺乏系统性整合。专委会将搭建三地学界、实务界交流平台,推动犯罪治理理论与方法的融合创新,丰富中国特色犯罪学理论体系,为跨区域犯罪治理研究提供新范式。
(三)促进实务协作的桥梁作用
依托中国犯罪学学会的全国性平台,专委会可联动粤港澳三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高校及科研机构,推动犯罪数据共享、治理经验交流与协作机制完善,促进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的深度融合,为破解跨境犯罪治理难题提供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二、组织架构与人员安排
(一)核心机构设置
1.专委会:专委会由发起单位代表、核心研究人员及实务部门代表共约30人组成,负责专委会的决策、运行,审议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成果等。设主任1人,拟由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领军学者、法学院教授石经海教授担任,设副主任2人。基于华南地区缺少合适年龄常务理事现状,其中一位拟推荐学会理事、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毅坚教授担任。设秘书长1人,拟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法学院教授曾赟担任。
2. 顾问委员会:邀请国内犯罪学、刑法学领域权威学者及粤港澳三地实务部门资深专家组成,提供学术指导与战略建议。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
1.每年设立“大湾区犯罪治理专项课题”,聚焦跨境犯罪协作机制、新型犯罪防控路径、“三法域”法律衔接等主题,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为三地立法、执法提供决策参考;
2.编撰《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年度报告》,发布犯罪趋势分析与治理对策,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二)学术交流与平台搭建
1.每年承办“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参与,打造品牌学术活动;
2.设立“青年学者论坛”“实务工作坊”,培养跨域犯罪治理专业人才,促进理论与实务对话。
(三)跨域协作与国际传播
1.推动建立“粤港澳犯罪治理数据库”(脱敏后共享),为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2.与全球知名湾区(如纽约、东京湾区)的犯罪治理机构建立合作,引进先进理念与方法,同时向国际社会推广大湾区治理经验,提升中国犯罪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四、筹备进展与恳请事项
目前,本人提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作为发起单位并获学校批文,联合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中山大学等粤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作为共建单位,拟定了专委会章程(草案)(见附件),组建了核心团队。
恳请学会批准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并在学术指导、资源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专委会成立后,将严格遵守学会章程,接受学会领导与监督,积极履行职责,为推动犯罪学研究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筹备小组
2025年8月31日